2021年10月30日,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1/50号公告,应土耳其国内生产商申请,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。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9607.11、9607.19。
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37日内提交调查问卷、案件评述意见以及证据材料。
土耳其贸易部联系方式:
土耳其境内企业、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:ticaretbakanligi@hs01.kep.tr
土耳其境外企业、协会组织的联络邮箱:ithebys@ticaret.gov.tr
2004年6月7日,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拉链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。2005年3月12日,土耳其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,开始对涉案产品征收3美元/千克的反倾销税(参见土耳其第2005/7号公告)。2010年10月30日,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维持涉案产品3美元/千克的反倾销税,有效期为5年(参见土耳其第2010/29号公告)。2016年11月2日,土耳其对中国涉案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,第二次将涉案产品反倾销税的有效期延长5年(参见土耳其第2016/43号公告)。
原文:https://www.resmigazete.gov.tr/eskiler/2021/10/20211030-20.htm